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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贸金融开发区优惠政策
钻石宝地棗沈阳商贸金融开发区占地12万平方米,是以大力发展商业、贸易、金融、信息、旅游、饮服及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开发区。
主要优惠政策:
1、开发区向国内外投资者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根据不同使用性质确定为40?/FONT>50年。
2、国外和外地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建设所需土地给予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权让金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腾迁费在两个月内一次付清的,给予适当优惠。
3、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开发区金融中心区域投资兴建金融业的,土地腾迁费享受下浮15%的优惠待遇,并可分期付款。 4、凡在开发区租用、购买现有营业用房进行证券、期货类经营的机构,在房产税方面给予优惠;凡在其他地区迁入开发区的机构,视同新设机构,营业税在两年内给予优惠。
5、对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资金确有实际困难的,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可按国家规定分期交纳。
6、国内外投资者在开发区投资建设的项目,完成投资总额在25%以上的允许其转让、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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