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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政策基本问答  拆迁安置基本政策问答

一、 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其依据是什么?
依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列》及其《实施细则》。
二、 拆迁人如何办理拆迁手续?
被拆迁人持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户口薄,无房产产籍房屋的被
拆迁人持户口薄与拆迁人在搬行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是回迁安置的凭证。
三、 拆迁当事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有外议怎么办?
发生争议时被拆迁人应先搬迁后签订协议。
四、 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如何确定?
被拆迁人必须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搬迁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止。
五、 被拆迁人在搬迁斯限内不能搬迁的如何处理?
被拆迁人在搬迁斯限内不能搬迁的,,由具有管理权的同级人民政府作出
限期搬迁的决定逾期不搬的政府可责成有亲部门强制搬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六、 安置被拆迁人住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 安置被拆迁人的住房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16M2按一
类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23平方米,按二类安置。原居面积低于30平方米,按三类安置。原居住面积低于38平方米按四类安置。原居住面积超出38M2可协商处理。
2、 私有房屋出租,作为住宅房屋的,承租人为被安置人,作为非住宅房
屋的产权人为被安置人;
3、 居住无房产产籍房屋持有拆迁地独立户口的居民,按一类套型安置,
安置的建筑面积增加面积款标准收费,产权归个人。
4、 改变住宅房屋,使用用途从事经营的,按住宅房屋安置。
七、 安置被拆迁人各类房屋有哪些标准?
一类:居住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两个居室与起居室面积兼顾),使用
面积不低于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45 平方米。
二类:居住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两个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
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三类:居住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三个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
米,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
四类:居住面积不低于38平方米(三个居室),使用面积不低60平方米,
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
八、 被拆迁人拆迁时间享受哪些补偿待遇?
1、 每户一次性搬家补助费300元;
2、 自行解决过渡用房按核定的常住人中每人每月发给临安置补助50
元。
3、 取得营业执照,利用住宅从事经营的,由拆迁人按从业人数每人一次
性发给补助600元。
九、 哪些人员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1、 人在拆迁地居住,户口不在;
2、 户口在,人不在拆迁地居住的;
3、 由于入学,入托等原因,户口在拆迁地亲属处的而父母户口不在拆迁
地的。
十、 被拆迁人回迁时缴纳哪些费用?
1、 增加面积款按增加的建筑面积520元/M2缴纳由被拆迁人和其所在
单位各承扣50%,增加面积部分的全部产权归被拆迁人;
2、 缴纳一次性煤气集资费。
十一、 被拆迁房屋各类面积及增加面积款如何计算?
1、 居住面积的确定,公有房屋租赁证记载的居住面积为准,简子房以使
用面积减20%为居住面积私有楼房以实际测丈为准:私有平房24墙的以建筑面积减33%为居住面积,37墙的以建筑面积减42%为居住面积;
2、 建筑面积的确定:公有房屋建筑面积=该户房屋的使用面积X(该栋
房屋建筑面积/各户房屋使用面积之和):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3、 增加面积款计算公式=(安置住房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建筑面积)
X520元/平方米
十二、 被拆迁人的回迁期限如何确定?
回迁安置期限从公布之日起计算,规划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为
一年零六个月,五万平方米以上,十万平方米以下的为二年,高层建筑,十万平方米以上的,为二年零六个月。
十三、 被拆迁人住房的楼层和朝向如何确定?
被拆迁人住房的楼层和朝向实行公开选房号的办法来确定,自选房号顺序按被拆迁人搬家的须序和交纳增加面积款的顺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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