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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一年出售直管公有住房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售房工作,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2001年出售直管公有住房工作目标,根据市局沈房发[2001]7号《关于出售直管住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二00一年出售直管住房工作方案发给你们供讨论。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宣传房改政策,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为核心,以做好直管住房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房屋维修,搞好优质服务等措施作为促进居民购房的手段,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出售公有住房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01年全局出售直管住房确保105万平方米。力争达到118万平方米。
  三、配套政策
  为促进售房,市局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
  1、结合直管房屋综合维修,对直管住房进行重点修缮,实施售前、售中、售后维修。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存在修缮问题的房屋,由售房单位认定,可在修缮后出售,也可按统一标准给予一次性修缮费补偿抵扣陈尾欠租金;对从售房之日起一年内出现的房屋修缮问题,给予无偿维修,确保住户买到"满意房、放心房"。
  2、临街一层未改变用途的住房按现行房改政策出售时与住户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其改变用途需按房改政策补交差价。
  3、对参加房改购房的欠租住户,免交租金滯纳金。
  4、五成新以下的公有住房,维修后经评估达到5.5成新以上,可向承租人出售。
  5、按房改政策购房的住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按沈房委会发[2001]1号文件的规定,可实行"零首付"。
  6、单位调整直管住房的,一律实行调房与房改接轨的政策,并免收产权人补偿费。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户的,直接办理更名手续,免收产权人补偿费。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转变观念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促进改革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直管住房出售的组织工作。重点解决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在房改售房中存在的"惜售心理"和靠租金吃饭的旧思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房改售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首长负责制。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三)建立激励机制
  加大房改售房工作的奖惩力度。2001年对一线售房人员及相关人员按实际售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元的奖励;年底区局将对直管住房出售工作进行考核,即2001年累计出售面积完成必保指标但未达到力争指标的单位,其超过必保指标部分每平方米奖励0.3元;累计出售面积超过力争指标的单位,超过力争指标部分每平方米奖励0.5元;对款完成必保指标的单位,不予奖励。
  (四)为更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的售房工作任务区局成立2001年房改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显扬
  副组长:孟庆克、王逢羽、金文仁
  成 员:吴英利、赵荣斌、于文元、初本梅、谭国祥、唐道坤
  物业总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房改售房宣传力度。一是各公司按每80-100户管量配备一名房改政策宣传员的标准,建立宣传队伍并做好培训工作。二是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早买房,少花钱","晚买房,少优惠"的主导思想,使住房了解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改购房的优惠政策将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同时要充分创造舆论,形成房改售房的氛围,掀起析一轮公房出售的高潮。三是要组织售房政策宣传员逐户宣传,逐户测算,将新旧购房政策的价格差宣传比较到户,将购房贷款政策及租金与利息的差宣传比较到户;四是宣传工作要有针对性,抓住收入稳定和住房没有遗留问题的承租户进行重点宣传。市局印制的宣传单要发放到每一个住户家中。五是在有条件的管区内实行现场办公,实现购房手续的一条龙服务。六是认真落实房改售房公示制。
  (六)严肃售房纪律
  为保护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职工和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售房工作中严禁搭车收取与售房无关的费用。


沈阳市沈河区房产管理局
二00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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