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网
信息网
招商网
 

   
首页 | 房产概况 | 机关科室 | 事业单位 | 直属企业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房源信息 | 房产党建 | 行风建设| 房产投诉 | 行政公告
□ 机关科室
科长简介/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财务常识/会计师讲座/政策解答/财务电算化/计划统计/先进个人/审计/将励方案
    您的位置:首页-->>机关科室-->>财务科
财务工作竟赛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做好沈河区房产管理局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照章办事,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在整个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我局财会工作竟赛评比方案。
  一、 参赛单位
  区局直属各单位(包括股份制企业)为竟赛评比单位。按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内各项财会工作(撤销或新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也要保证完成六个月以上的财会核算工作)且财会人员的设置及条件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帐、表完整,并按时向区局报送各类报表等。
  二、 参赛内容
  1.保持财会人员稳定,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财政法规和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各项岗位业务明确,制订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各种牵制、制约制度,做到制度上墙,挂牌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3.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会计法 》和《 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 等各项财政规章制度。
  4.严格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各行业应执行的会计制度处理日常业务。
  5.各单位应上交的各项收费及应缴款项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坐支和挪用,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或拒交。
  6.严格清理"帐外帐",坚决杜绝"小金库"。设立规范的银行帐号。
  7.做好保密,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损失。
  8.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保存管理好档案,单位撤并要按新的隶属关系及时办理档案清理和移交,不得私自销毁会计档案。
  9.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本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财会业务培训班及各种学习、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和旷课。
  10.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提供经济信息和各种财务资料。定期向领导提供财务报告,协助领导统筹资金把好收支关。
  11.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待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全面反映财会人员和房产行业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做风。
  三、评比标准
  1. 根据各单位完成的业务工作和上报区局各项报表情况,区局组织互检组不定期走访和抽查若干单位,按完成条款情况记载,年末累计汇总检查情况,按成绩好坏分别排列名次。最终评出全年优秀财会工作单位,合格财会工作单位和不合格财会工作单位。
  2. 全年累计以上条款有两项没达标,不得评为财会先进单位,累计有五项未达标,不得评为合格单位。累计多于五项未达标视为财会工作不合格单位。对不合格单位的财会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人员调整或调离原岗位。
  3. 经年终汇总评比考核,获得财会工作优秀单位和合格单位的财会人员有资格被评为财会工作先进个人。
  4. 获得优秀财会工作单位,奖励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每人900元;获合格财会工作单位,奖励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每人700元;获三等奖的财会工作单位,奖励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每人500元。财会工作先进个人奖励标准待定。不合格单位处罚主管领导和财务科长每人500元。


沈河区房产管理局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C(orpright) 2001-2003 沈阳市沈河区房产管理局
DESIGN BY:ln.cnuol.com
Tel:024-0000000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94号
E-mail:webmaster@cit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