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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 负责组织贯彻"会计法"、"沈阳市会计基础工作操作规范"和各项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以及城市房产会计制度。
二、 组织指导全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情况及时制止纠正。
三、 负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年度财务决算,指导和总结财务会计工作。
四、 组织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及时上缴各项款项,统筹安排资金加强资金周转。
五、 参与各项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会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六、 根据本局实际和上级要求,适时组织拟定本局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
七、 组织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学习,逐步提高业务素质。
八、 负责工程结算工作,掌握予付工程款支付和回收情况。
九、 参与研究财务会计人员任免和调配工作。
沈河区房产管理局
二00一年一月一日
财务计划科(审计科)职能
一、贯彻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会计准则、通则,制定有关财会制度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区房产系统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财务检查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区房产系统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年终决算,审查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及房产事业等会计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的审批工作。
四、办理财政拨款的用款申请,核拨工程进度款,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
五、负责区局系统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调转、报废等到事宜,对增减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并进行审核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产清查工作。
六、负责政府采购指标及自筹资金来源的审核、审批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进行监督及对盈余分配情况的使用监督工作。
八、对局系统内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
九、负责对房产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及内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十、负责对局系统的各项审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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